新一轮救市来了!
11月11日,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发布《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》。
共16条具体措施,明确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信息量非常大。
16条内容中,涉及开发贷、信托贷款、并购贷、保交楼、房企纾困、贷款展期、建筑企业贷款、租赁融资、个人房贷和征信等房地产上下游多方面的融资。
具体包括:
-
1、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;
-
2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;
-
3、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;
-
4、支持开发贷款、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;
-
5、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;
-
6、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;
-
7、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“保交楼”专项借款;
-
8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;
-
9、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;
-
10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;
-
11、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;
-
12、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;
-
13、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;
-
14、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;
-
15、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;
-
16、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。
其中,在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方面,通知特别提出,自通知印发之日起,未来半年内到期的,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,可不调整贷款分类,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。
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到期的贷款,可以超出原规定“多展期1年”;“可不调整贷款分类”则意味着,央行对银行的考核也对应放松。